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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領取證書

2016年「輔助課程」證書申請 
(只適合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內之課程-只接受網上申請)

注意事項:

(1) 只接受報讀本會「輔助課程」的學員申請,包括: level 1 / 2 / 3A / 3A1 / 3A2 /301/302/ 3B / 3B1 / 3B2 的學員。      課程退修營不包括在內。

(2) 必須合乎以下申領資格,才獲發證書。
-. (a) Level 1 及 Level 2 : 學員出席率達80%,才可獲頒發證書;即最多只可缺席一次講座及一次小組。
-. (b) Level 3A / 3A1 / 3A2/301/302 / 3B / 3B1 / 3B2 : 學員最多只可缺席一次講座及一次小組,才可獲頒發證書。

-. (c) 由2015年4月起(第二季課程),各階段課程的學員必須出席所有講座,才可獲頒發證書;而小 組只可缺席1次 (3A及3B
    301+2 及小組可缺席2次)。

-. (d) 必須交齊所需文件,包括「報名表」、「情緒靈命問卷」2份(課程前 /後)、「課程回應表」等。
-. (e) 已繳交所需費用。
-. (f) 以上內容以本會記錄作準。
(3) 每次課程只限申請一次;如閣下已經領取某個階段之出席證書,則不能再申請同一階段之證書。
(4) 必須於申請限期內遞交申請表,逾期恕不受理。
(5) 由2013年始,只接納 2年內本會開辦的課程。如:2014年8月,只接納 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的課程證書申請。
(6) 本會保留最終決定權。如有修改不另行通知。

申請期限:

2016年6月13日開始接受申請,2016年8月31日截止。

領取方法及日期:

 

(1) 成功申請將獲電郵通知。
(2) 領取日期由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,逾期恕不受理。
(3) 親身到本會辦公室領取,或填妥授權書由親友代為領取。
(4) 請提供領證書編號,以便更快處理。
(5) 在「拉法基金會感恩聚餐暨年度頒發證書典禮」中領取 (詳情容後公佈,請留意本會網頁)。

申請方法:

(只接受網上報名) 請按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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